志愿者行为规范指引
(一) 服务原则
- 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 按时上岗、真诚服务。
- 举止文明、热情周到。
- 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二) 仪表规范
- 奉行微笑服务理念,面对他人微笑主动示意。
- 站姿端正,非身体不适严禁坐、蹲或倚靠支撑物。
- 不叉腰,不合抱双臂、不得将手插裤兜。
- 女志愿者不能化浓妆,不佩戴首饰,留长发的要束发。
- 男志愿者不可蓄胡须、不留长发(不能盖耳、遮面)。
(三) 着装规范
- 在岗服务期间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愿者服装或按防疫要求正确穿戴防护服。
- 着装保持干净整洁。
- 衣领要翻好,外套拉链要拉到胸前。
- 不穿无袖背心、短裤、拖鞋。
- 不能挽袖挽裤,严禁将外套围在腰间。
(四) 纪律规范
- 不迟到、不早退、无正当理由不随意退出志愿服务。
- 请假应提前一天向所在团队负责人报告。
- 上岗时严格按照岗位分配在规定区域工作。
- 轮岗时在指定的休息区休息。
- 换岗时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交接。
- 严禁携带安保规定的违禁品进入工作区。
- 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
- 不得在岗位上吸烟、喝酒、化妆。
(五) 秩序规范
- 工作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 午休或工作间隙,不得在工作区域内闲逛。
- 休息时应确保岗位有人服务,轮流稍作休息。
- 休息时要摘下证件、脱去志愿者服装。
- 不得扎堆聊天、打瞌睡、看书、玩手机。
- 与其他志愿者互相关心,互相鼓励,密切配合。
- 对服务对象要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
- 尊重不同民族、地域、文化习俗与宗教信仰。
- 冷静、合理、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